“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既要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还要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厚植为民情怀,强化政治担当,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以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为抓手,在全国率先架构起党建引领下“只进一扇门,解难化心结”的矛盾纠纷大调处格局,走出践行群众路线“新路子”,体现了社会治理工作的创新性,打造出“枫桥经验”津招牌,筑牢了首都安全稳定“护城河”。
走出践行群众路线“新路子”
群众路线是认识论、实践论、方法论,其核心要义是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加快建设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天津”,将维护人民权益、保障社会和谐安定作为全面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抓手。矛盾纠纷大调处格局是这一实践的重要组成,深刻体现了人民立场的坚定性。“只进一扇门”是办群众所需,采取“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集中调处矛盾纠纷模式,为人民群众打开疏淤解难之门。“解难化心结”是想群众所想,打出以矛盾化解为明线、心理疏导为暗线、“化解矛盾”与“解开心结”相结合的组合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获得感。
体现了社会治理工作的创新性
社会治理创新是以维护社会稳定、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对社会运行体制机制进行的适应性重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只进一扇门,解难化心结”矛盾纠纷大调处格局是市域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采取主官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办、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市领导高位指挥,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包难案”“清积案”;上级部门协调推动、下级部门持续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共享信息、共同研判、密切协作、共同解决;各专业性、行业性、专门性调解组织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通力合作;法官、检察官、人民调解员、专业律师、法律明白人、心理咨询员积极参与,形成了纵向善治指挥链、横向共治同心圆,切实增强了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执行力。
打造出“枫桥经验”的津招牌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出来的社会治理经验。“枫桥经验”的基本内涵是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不激化、不扩散,不上交、不上行,不累积、不集聚。“枫桥经验”具有鲜明的与时俱进精神,在发展中不断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的治理需要,同时全国各地在治理实践中也在不断发展“枫桥经验”。天津在治理实践中架构起符合大都市特点和治理规律的矛盾纠纷大调处格局,将法治元素融入“枫桥经验”,制定《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大调解”地方法律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规范调解,不断提升调解法治化水平;将科技元素融入“枫桥经验”,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为社会和谐稳定安上科技稳压阀,打造出“枫桥经验”的津招牌和升级版。
5年来,天津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感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实打实地担起了“卫”的责任,筑牢了拱卫首都安全稳定的防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新征程上,天津正在努力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先后印发《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规定要“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健全‘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进一步运用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天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作者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天津市中特中心市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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