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全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的发展要求,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是实现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的一项重要抓手。天津作为北部海洋经济圈的重要节点城市,具有海洋科技创新的良好基础。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和省部级海洋科研院所 27 家、重点实验室 54 个、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33 个、设有涉海专业的高校 6 所,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和海工装备研发制造等方面优势明显。加快建设海洋科创中心,引领带动北部海洋经济圈发展,将成为代表国家参与全球海洋科技和产业竞争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市建设海洋科创中心仍存在不可忽视的短板:投入不足,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较弱;创新驱动力不强,核心技术有待进一步突破;产学研融合不够,上下游产业聚集度较低;缺少品牌性聚集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偏低。为尽快补齐短板,培育我市核心竞争力,建议集成政策、财政、金融等资源在“四中心”上集中发力:
一、多维探索,构建北部海洋经济的科研教育中心
一是构建多层次海洋教育体系,进一步强化我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中涉海专业的建设,提升相关教育领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二是建设天津海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依托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国家海洋仪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建立世界领先的海洋高端装备质量标准与计量检测平台;依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建设天津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三是支持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发挥作用,打造谋划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海洋经济领域的学术交流和会展、展览活动,提升海洋影响力。四是支持临港海水淡化示范基地和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大型水动力实验室等发展,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项目落户天津。
二、引入培育,打造北部海洋经济产业中心
引入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一是加强对中海油等龙头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的招商力度,壮大海洋石油产业集群。二是依托海洋科技园、保税区等海洋科技产业聚集区,探索“园区+集群”模式,吸引央企、上下游企业、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产学研用机构入驻,打造千亿级海洋科技产业聚集园区。三是建设国际一流的海洋综合试验场,加快海洋技术装备研制进度和产品化进程。四是打造全国先进的科技平台。推动海水淡化所打造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攻关海洋传感器等关键技术。五是利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海洋服务贸易示范区,推动海洋工程设计、标准计量、观测、咨询及相关金融等服务业走向国际市场。
三、支持转化,建立海洋科学技术集散中心
推动科创资源的聚集,与北京相关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建海洋科技研发基地,建设京津冀海洋科技协同中心。联合京津冀地区海洋领域科研院所、央企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采取共同出资、市场化运作方式尝试建设京津冀海洋经济交易所,提供专业服务,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加强与自然资源部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对接合作,设立天津市海洋产业发展基金,加快形成一批现代海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科技创新提供孵化平台,推动海洋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
四、优化环境,建设海洋科技人才聚集中心
以政府支持,市场资金为主力加大投入,加快高端人才和领军人才引进力度,为海洋科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发挥京津冀一体化优势,依托三地海洋研究机构与涉海项目关键技术相结合开展涉海人才联合培养和订单式培养。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形成特色突出的涉海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产学研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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