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
2021年1月以来,天津市迎来全国首批建设消费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再度腾飞的历史机遇。2022年1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相关政策,拟打造4723家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消费性城市建设和专精特新的国家政策突出了区域发展中产业培育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全国产业培育关键在于产业链的打造,而产业链的打造则需要紧紧抓住龙头企业这个“牛鼻子”。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四五”期间提出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目标和要求,我市有必要紧抓龙头企业这个“牛鼻子”,延伸产业链,发挥龙头企业的牵引带动效应,作为最能代表所处行业生产特征的龙头企业,通常是指面向终端市场,能够提供完整功能产品与服务,市场份额居同行前列,且符合引领行业价格、行业技术创新、制度与管理创新三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其形成路径主要有三条:一是国家授予特许经营权;二是区域性龙头企业。例如,山东银座股份,深圳天虹商场等;三是所属国家政策扶持的新兴产业。例如,5G、人工智能等。
我市龙头企业的现状基本表现为龙头企业和优质“秧苗”少。调研发现,天津企业数量只有深圳的1/5左右,不足上海和北京的1/4。据“中国企业500强”近五年榜单统计,天津入围企业占比逐年下滑,数量上从2016年的17家减少到了2020年的5家。尽管如此,近年来我市也涌现出了一批优质民营和国有企业,并逐步在所处行业内声名鹊起,如云账户、拾起卖和荣程控股等。因此,我市的经济发展的再度腾飞,需要高度关注更多的面向专精特新企业的龙头企业这类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建议:
1.着力我市营商环境的实质性转变。营商环境是龙头企业赖以为生的有机土壤。《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显示,天津营商环境指数为51.76,全国排名第18,华北五省排名第3,京津冀和东部十省排名末位。由此可见,我市营商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处于中等偏下水平。对此,建议深入分析天津在营商环境方面的差距短板,制定改进措施,全力打造有利于培育龙头企业的市场导向的营商环境。
2.加大我市民营经济的发展力度。《2019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显示,天津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到122.38万户,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5089.36亿元,占全市36.1%。由此可知,天津民营经济规模不断壮大、社会贡献增长明显。为此,建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培育更多的民营企业市场主体,有效增加我市龙头企业的培育基数。
3.利用国企混改夯实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的制度基础。国企混改的核心是股权多元化制度设计和公司内部导入现代企业制度。建议我市利用国企混改良机,围绕主导产业选择一批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且具有培育潜质的企业,整合资源、并购重组,培育形成一批主业突出、行业引领能力强、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的天津龙头企业,引领全市企业转型发展。
4.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面向龙头企业的科学决策机制。建议我市积极汲取具有国企混改背景的天津药物研究院、力神电池,以及作为天津优质民营企业代表和正在发挥行业龙头作用的云账户、拾起卖、荣程控股等企业的战略发展经验,积极改善企业公司治理水平,聚焦凝练市场化导向管理模式,切实提高我市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的科学决策水平。
5.给予具备龙头企业发展潜力的企业战略决策者充分的自主决策权。根据调研,目前我市部分本土领先企业的战略决策者具有一定的自主引入外地人才,在天津落户的政策自主权。这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制度创新。建议现行的人才落户政策的权限可以适度扩大到具有培育为龙头企业的潜力企业中,以便吸引更多的人才落户天津,发挥人才在龙头企业和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
6.构建产学研联盟为基础的合作体系。推动作为龙头企业培育的市场主体更多与我市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等全国985、双一流和地方优势特色高校的多维合作,建设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动力的路径。
7.建立天津本土龙头企业名录库。为突出龙头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建议推出我市龙头企业名录库。具体可以参照世界、全国和行业500强企业的方法,以年度营收作为标准对天津企业进行排序。在企业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再根据产权性质和行业类型进行分类排序,然后运用分类管理和治理的理念,培育和发挥天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为我市龙头企业的政策供给提供可行、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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