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工商联:
贵会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提案”,经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三年行 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把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聚焦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就餐需求,着力优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老年人群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民政部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情况
1.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对社会力量举办养护院、护理院等养老型医养结合机构,除享受一般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外,还利用中央下达的养老服务彩票公益金还给予相关改扩建资金支持,补贴7家医养结合机构共350万元。目前,我市养老机构中70家(其中有40家取得了医 保 资 质)养老机构内设有医疗机构,占全市养老机构的19%,支持7家养老院提升改造为养护院。
2.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等,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目前我市278家养老机构与附近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率为95%。
3.全面推动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2020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通双向转介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实施方案》重点任务第七项“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提出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举办养老社区以及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医养结合设施。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道路。
二、卫生健康部门推进健康天津行动情况
按照市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天津行动计划(2020-2030年)和专项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90%及以上,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下一步围绕提案,重点推动的工作
贵会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非常中肯,下一步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将持续推进健康天津行动,并积极配合静海区政府打造中日健康产业园,进一步提升我市康养服务水平。关于提案中提出的筹办“国际养老服务博览会”建议,鉴于财政资金使用方面的规定,我们将积极指导有资质的企业、社会组织筹办相关展会,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塑造“健康天津”“大城市、大养老、新机遇、新活力”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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