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农工党天津市委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提案”,经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电力公司、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可再生能源利用机制
为深入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我市积极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不断采取措施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一是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编制印发《天津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联合北京市、河北省统筹核算京津唐电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积极衔接内蒙、山西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大省,推动省间绿色电力交易,不断拓展外调可再生能源电力来源,提高外受电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根据电力公司数据,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140.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4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6.1%,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我市14.5%的目标要求。二是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能源〔2020〕95号),明确了宁河经济开发区、宁河未来科技城潘庄工业区、武清京津高村科技创新园三个交易试点,制定了交易规则,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拓展可再生能源应用领域。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与生态旅游、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民生改善工程结合,建成中新生态城、北辰区大张庄镇两个智慧能源小镇示范项目;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结合农业大棚、鱼塘等发展设施农业光伏,鼓励利用建(构)筑物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结合零散用地发展分散式风电,农村地区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20年底,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达到282万千瓦,同比增长28.57%,其中风电84.5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163.6万千瓦,其他33.9万千瓦。沼气利用方面,目前全市正常运行的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约8处,年产沼气约72万立方米,既解决了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污等对环境的影响,又生产了清洁能源,减少常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
二、关于升级发展分散式光电风电
我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支持结合屋顶设施、零散用地发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就近消纳利用;鼓励结合低效闲置土地发展设施农业光伏和集中式风电。2018年,印发《天津市分散式风电发展规划(2018-2025年)》,明确了分散式风电发展的目标和思路。截至2020年底,全市分散式风电完成核准60.2万千瓦,开工建设7.2万千瓦。“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重点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促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创新风电发展方式,结合储能设施建设,鼓励微电网形式的风电资源利用;发挥风能资源分布广泛和应用灵活的特点,探索实施风电制氢等综合利用工程,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风电消纳,推动风电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发展“氢能源”
我市已于2020年1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同期成立了市领导挂帅的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我市已组建氢能产业和技术发展联盟,建立了招商包联制度和工作信息月报制度,组织了氢能产业撮合对接会,各相关委局、功能区与氢能产业链优势企业对接,正在依托氢能示范产业园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加氢母站正在加紧建设,部分加氢站已完成备案;拓展示范应用场景,以应用场景“换”技术、“换”投资。在《行动方案》中,我们明确强化资源供应保障,整合企业副产氢资源供应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液化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多种制氢方式;加快培育制储运装备产业,加快发展高压氢气存储材料与设备、液态氢储运装备等配套产业;聚焦氢燃料电池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化;拓展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挖掘氢燃料电池的应用潜能,因地制宜建设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探索掺氢天然气在工业、商业、民用等领域的应用。
四、关于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近年来,我市在人才引进和培养、产业链升级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助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一是加快人才引进。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累计引进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领域人才近1.46万人;落实“项目+团队”支持服务实施办法,支持人才团队携优质项目“带土移植”,截至2020年底,全市遴选新能源领域市级重点“项目+团队”306个。二是加强人才培养。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设置新能源技术应用相关本科专业。目前,全市有4所普通高校设置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另有5所普通高校开设了“能源与动力工程”本科专业;借助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新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累计选拔培养新能源领域人才210余人,培育建设新能源领域“131”创新人才团队11个。三是加强产业链升级。充分发挥大型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引进高端项目、技术等战略资源,进一步完善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大可再生能源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推广和示范应用,研究可再生能源以及多能源智能协同生产技术,打造可再生能源产业聚集区,不断壮大产业集群。
五、关于创新可再生能源商业开发新模式
我市支持集体股权投资、社会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模式,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开辟新路径。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继续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助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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